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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娃娃”再现,监管为何落在问题奶粉后面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8-19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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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层级的监管部门有必要介入调查与遏制,并以法治化、制度化手段永绝问题产品不断“变异”的后患。否则何以在科学昌明、信息技术发达的当下,面对“大头娃娃”们困惑而凄凉的目光?

“大头娃娃”再现,这消息像条鞭子一样把人心打蒙了。

据湖南经视报道,近日湖南郴州永兴县多名患者家长发现孩子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还有不停拍头等异常情况。媒体调查发现,这些患儿被医院确诊为“佝偻病”,且都食用了一款名为“倍氨敏”的“特医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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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报道视频。

据了解,这款“奶粉”是一种固体饮料,并不具有特医奶粉资质。据报道,这些幼儿在体检时被诊断为牛奶过敏,医生因此建议购买氨基酸奶粉给孩子食用。家长随后去郴州爱婴坊母婴店买奶粉,经导购员推销,最终购买了“倍氨敏”这款产品。

2003年5月起,“大头娃娃”在安徽阜阳地区相继出现。2004年3月15日前后,阜阳当地电视台连续7天报道了当地大量婴幼儿食用劣质奶粉后变成“大头娃娃”的消息,自此开始了全国性的针对劣质奶粉的“围剿”。这些年来,我们也更少听到类似事件发生。正因如此,16年后的这则消息,才挑动了公众敏感的神经。

不过,这类“假特医奶粉”或固体饮料也不是今天才现身市场。2019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有媒体报道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将生产的固体饮料以具有一定功能性质的“配方粉”形式出售,宣称能解决婴幼儿过敏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浙江省、山东省市场监管部门速查严处。

看重点——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举一反三,针对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医药”“科技”“保健”“高新技术”等字样的,获得饮料、糖果制品、代用茶、其他食品等生产许可的,产品易误导消费者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混淆的普通食品生产企业,加强监督管理。

那么当地有关部门是怎么落实总局要求的?

媒体注意到,郴州市近1年来,已经几次发生“大头娃娃”假奶粉事件。今年3月30日,有十几位家长在“问政湖南”上发表“联名信”,称2019年郴州发生一起“大头娃娃”奶粉事件,“全因郴州儿童医院医生向患儿推销奶粉所致”。

不同的是,这次事件的主角是一款名为“舒儿呔”的固体饮料。但这种由个别医生为不法商家站台,精确“暗导”问题产品的路径却颇为一致,清晰而有“魔性”。

据媒体报道,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今年4月16日进行回应,当地也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加以处置,包括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严厉打击违法者等。

从现实结果来看,处在一个不断升级的时代,个别地方监管部门的治理模式似乎还在原地踏步——监管者恐怕还没从“殷鉴”中汲取足够教训,从而“倒逼”监管和执法的关口前移。这也折射出了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主动性、敏感度、执法力不足问题,“以不变应万变”,怎么可能不被不法者甩在后面?

不难看出,与“舒儿呔”有关的“大头娃娃”事件中裹挟了一个包括厂家、医生、母婴店或药房在内的利益链——这中间,有没有利益输送,仍需进一步全面彻查。但可以看出问题产品的“转型”、话术的进化、套路的演变,相较十几年前,都可谓“面目全新”,这可能也是一些妈妈被忽悠得团团转的关键原因。

令人担忧的是,这些固体饮料的“活动范围”似乎深不可测。今年1月,据湖南都市频道报道,因孩子对牛奶过敏,长沙的刘女士在母婴店工作人员的推荐下,购买了母婴店推荐的“倍氨敏”无乳糖深度水解蛋白二合一配方粉替代,不料食用半年,儿子体重不升反降,并患上佝偻病,经医生提醒细看产品标签,才发现“配方粉”其实是蛋白固体饮料。据报道,针对此事,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

由此可见,对于这类问题产品的调查,已不能限定于郴州一地。

鉴于此,在永兴、郴州甚至湖南之外,更多地方亦有必要赶紧行动,追踪鬼魅,查漏补缺,及早铲除问题产品的利益勾连土壤,为孩子们争取一个应有的食品安全环境。而在永兴、郴州之上,更高层级的监管部门有必要介入调查与遏制,并以法治化、制度化手段永绝问题产品不断“变异”的后患。

否则,我们何以在科学昌明、信息技术发达的当下,面对“大头娃娃”们困惑而凄凉的目光?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伍里川

编辑 赵瑜

红星评论投稿邮箱:hxpl20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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