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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区三仓乡寺沟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9-02 21:58)
文章正文

武都区三仓乡寺沟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CQ-2017-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都区三仓乡寺沟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已由武脱领办【2017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7年贫困村社基础设施建设国开行贷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武都区三仓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招标单位:武都区三仓乡人民政府

2.2、招标单位地址:武都区三仓乡

2.3、项目名称: 武都区三仓乡寺沟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2.4、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寺沟村文化广场760平方米。其中廊架36平方米、花池80平方米、青石板铺装643平方米、树池3个、长城墙108米、挡土墙108等建设项目;)      

2.5、项目实施地点:武都区三仓乡

2.6、建设工期:30日历天

3、报名须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叁级及其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其以上资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投标单位在参加项目投标时需携带的证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此三证已办理统一信用代码证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拟派住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证、技术负责人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18日至2017112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三号路中华保险隔壁)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基本账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项目总工职称证、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等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外地企业需提供所在地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报名。上述资料需复印件两套(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盖骑缝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4、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3.5、报名成功后施工图在建设单位领取。

3.6、省外企业开标前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参照甘建建【201620号文。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130日下午15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下午15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三号路中华保险隔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4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招标人:武都区三仓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 13993939893

7、招标代理单位: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寒飞    联系电话:15349494946

8、监督单位:武都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0939-8210166

             

注: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甘肃长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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