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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热评“大头娃娃事件”:折断祖国“花朵”就是犯罪!!!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9-24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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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热评“大头娃娃事件”:折断祖国“花朵”就是犯罪!!!

2020-05-15 14:50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将一款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虚假宣传特殊功能,涉嫌消费欺诈。 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家进行彻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此外,湖南省人民政府也已责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郴州市等组成调查组对涉事商家彻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涉事母婴用品店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在我国实行严格注册管理和出厂批批检验,质量安全有保障。

央视热评

折断祖国“花朵”就是犯罪!

又见“大头娃娃”?这是一个令人震惊和心碎的消息,十几年前震惊全国的“大头娃娃”事件,至今仍是公众的心头之痛。犹记得当时一批官员被问责,有关经销商也被判刑。 绝不让劣质奶粉折断祖国的“花朵”,这是社会共识,也是监管部门的决心和行动。

为何今天仍有“大头娃娃”?这是公众的疑问。应该说,这起事件与此前的“大头娃娃”事件有不同之处,此前的“大头娃娃”纯属劣质奶粉造成的。而这次的“大头娃娃”与奶粉无关,因为受害者吃的不是奶粉,而是一种固体饮料。

问题由此而来,饮料竟被当作奶粉销售?这些幼儿在体检时被诊断为牛奶过敏,医生因此建议家长购买氨基酸奶粉给孩子食用。家长们随后去郴州爱婴坊母婴店买奶粉,经导购员强烈推销,最终购买了“倍氨敏”这款产品。当有家长对产品包装上的“固体饮料”提出质疑时,导购声称“倍氨敏”是店里最好的,也是最畅销的,许多过敏宝宝都在吃。

看来“板子”好像应该打在导购身上,他们为了利益而蒙骗家长,导致家长用饮料代替奶粉。但是,导购该背下所有的“锅”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谁引导家长到郴州爱婴坊母婴店的?把饮料“倍氨敏”当成奶粉卖,谁给导购的胆子?

针对此次发生的“大头娃娃”事件,郴州市永兴县有关部门称,暂未发现有医院和医生参与事件过程。既然是“暂未”,就需要继续调查,查清楚为何会出现饮料当奶粉卖的怪事。

更吊诡的是,这是郴州市不到一年来第二次发生“大头娃娃”事件。今年3月30日,十几名家长在“问政湖南”上发文称,2019年郴州发生一起“大头娃娃”奶粉事件,“全因郴州儿童医院医生向患儿推销奶粉所致”。所谓的奶粉同样是固体饮料,名字叫“舒儿呔”。

今年4月16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此回应,“舒儿呔”系列固体饮料郴州总代理商为郴州益信康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印制处方笺和宣传单,明显误导患儿家属,使其认为该产品是专供婴幼儿食用的特殊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患儿家属带患儿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看病时,该院个别医生使用益信康公司印制的上述处方笺和宣传单,将患儿家属推介到便民药房或者母婴店购买“舒儿呔”系列固体饮料,提供给有过敏等症状的患儿食用。

稍微一查便发现了猫腻,原来“舒儿呔”背后是一条灰色利益链。如果说代理商误导患儿家属很无良,那么个别医生使用益信康公司印制的上述处方笺和宣传单,向患儿家属推介,行为更加恶劣。在这起事件中,有关责任人涉嫌违法犯罪。

据报道,一小罐四百克的“倍氨敏”就要将近三百块钱,价格甚至超过了不少进口婴儿奶粉。有家长表示:自己孩子喝这个“倍氨敏”产品的过程中,身高、体重都停止发育了。 婴儿发育需要营养,而那些固体饮料替代不了奶粉,也提供不了营养,在婴儿最需要营养的时候却得不到供给,有关责任人的良知何在?这是坑害婴儿,这是荼毒生命,这是伤害祖国的未来。

“心里真的很难受,觉得这个商家是太没良心了。”这是一名受害者家长的自责。期待受害的婴儿能够尽早恢复健康,不要留下后遗症,更期待有关部门依法彻查,严厉处理责任人。此外,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市场上还有多少把饮料当奶粉卖的不法行为。

「评论」“大头娃娃”事件,人命关天,岂能退一赔三了事?

“爱婴坊母婴店以蛋白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奶粉进行销售欺骗消费者”。这件事情发生后,首先让人联想到的是当年的“三鹿奶粉”事件,三聚氰胺导致孩子肾结石、尿毒症,虽然当时涉事的是“三鹿集团”,但是根据检测,多家奶粉都被检测出“三聚氰胺”,这个事件的影响,让中国奶粉在世界上一度名誉很糟糕,毁坏了我们的民族形象。

最终启动国家安全事故I级响应机制(“I级”为最高级:指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三鹿奶粉污染事件。患病婴幼儿实行免费救治,所需费用由财政承担。有关部门对三鹿婴幼儿奶粉生产和奶牛养殖、原料奶收购、乳品加工等各环节开展检查。质检总局将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场上所有婴幼儿奶粉进行了全面检验检查。

河北省政府决定对三鹿集团立即停产整顿,并将对有关责任人做出处理。三鹿集团董事长和总经理田文华被免职,后并遭刑事拘留,而石家庄市分管农业生产的副市长张发旺等政府官员、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市长冀纯堂也相继被撤职处理。河北省委也决定免去吴显国河北省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职务。22日,李长江引咎辞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职务,这是因此次事件辞职的最高级官员。毒奶粉事件在中国形成了一股“行政问责与司法问责风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产品质量法》,三鹿集团 最高将被罚两亿元人民币

2009年1月22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三鹿前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三鹿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则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5年、8年及5年。三鹿集团作为单位被告,犯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罚款人民币4937余万元。涉嫌制造和销售含三聚氰胺的奶农张玉军、高俊杰及耿金平三人被判处死刑,薛建忠无期徒刑,张彦军有期徒刑15年,耿金珠有期徒刑8年,萧玉有期徒刑5年。2014年,72岁高龄的田文华改判有期徒刑18年。

我们不曾想,十多年后的今年,又一次拿孩子生命健康的开玩笑的事件再次发生,这已经不是一起简单的虚假宣传事件,而应该上升到刑法规制的高度,甚至我们在刑罚时可以再次动用死刑!

前几天,我还在感慨食品安全问题,那是因为我为1岁九个月的购买到了发霉的变质酸奶,最终我们和解了,退一赔十,索赔1000元,但是1000元的背后是我们几个晚上的不眠之夜和对孩子健康的提心吊胆。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特别是针对孩子,我不知道当地的市场监管局是怎么想的,法律是怎么学习的?

首先,“退一赔三”的处罚规定来自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从其适用范围上来看,“退一赔三”更多的是针对一般商品销售或服务欺诈的赔偿,法律对食品销售欺诈的赔偿另有规定。

《食品安全法》中还明确,“食品生产、销售欺诈,可以假一赔十索赔”,而不是“退一赔三”。本案中涉事医院和销售商家对患儿家属存在误导行为,无论是从其恶劣程度还是从社会负面影响看,都有必要以依法重罚彰显法律威慑力。

三鹿事件当年当地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不如实汇报,而今天我们不期待悲剧重演!

当地通报中也提到,“已对涉事企业下达处罚决定书”,到底是何种处罚,遮遮掩掩,显然不宜语焉不详,也只有悉数公开公众才知道,处罚是否与其恶劣程度和现实后果匹配。

一言以蔽之,也只有该赔的必须赔到位,才能抚慰受害孩子的家属,才能震慑住那些“收割”孩子的作恶者。

而且无论赔偿多少也无法挽回对孩子的健康伤害,我们只期待涉事的孩子们能够健康成长,我们期待市场监管部门不要再限制职业打假人,我们期待市场监管部门能够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毕竟你的子子孙孙不可能都在市场监管部门,当涉事的孩子是你们的亲属时,你们是何种心情,涉事的群众就是何种心情!

我们期待,社会上的一些商家,做生意一定要有底线思维,因为你今天为了赚钱伤害别人的孩子,你能保证你的子子孙孙就能一辈子买不到别人的劣质食品们,所以全社会要把不安全食品像老鼠过街那样,人人喊打!

我们不期待此事雷声大,雨点小,也期待今年有更多的全国人大代表能够呼吁”食品安全问题“!

作者:秦华之 来源:央视新闻联播和法律人的故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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