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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金昌民俗知多少~

(来源:网站编辑 2024-10-04 09:45)
文章正文

金昌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它丰富多彩的形式传承着,反映着金昌的民俗风情,为广大老百姓喜闻乐见。有着具有地方特色的“卍”字灯俗、唱贤孝、念卷、皮影木偶、小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卍”字灯俗

卍”字是焚文,含义为“吉祥之所集”。

清末和民国时,每逢丰收年景,正月十五日永昌县城举办元宵花灯会,各乡村也有各式灯会,其中以毛卜喇的“卍”字灯会最有名,相传“卍”字灯会是清代毛卜喇村人李发仁先生从北京引进的,故又名北京“卍”字灯。闹灯时选一宽阔场地,按图谱用绳子把杆联结,构成通路回转盘旋的灯迷宫,夜晚点燃花灯,社火秧歌和观灯群众顺道盘舞、观灯,热闹非常。

灯会于正月13-16日共四天,届时人山人海,欢歌笑语,盛况空前。

2006年6月“卍”字灯俗被甘肃省政府列为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6月,被国务院批准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永昌曲子

永昌曲子是一种传统的民间演唱曲调,流行地域遍及城乡各个角落,风格和内容都有很强的地域特色。据考,为明、清时期流传至今。现文化馆副研究馆员王君明先生搜集整理的《金昌小曲》《金昌小戏》就有几百首。这些作品题材广泛,形式多样,结构灵活,工于修辞,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现实和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

永昌曲子,从形式上看,大致可分为小曲、小戏调、花儿、念卷曲、祭祀用唢呐曲、民乐演奏曲牌等几部分。

2006年,永昌曲子被金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列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被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社火

永昌社火在民间流传至今,是一道年味十足的视觉盛宴。人们用喜庆的步伐、欢快的鼓点,把百姓的吉祥与欢乐、丰收与希望,写进锣鼓声中,舞在永昌大地上,展现出欣逢盛世的美好愿景。

永昌社火的表演,主要有“唱”和“耍”两种形式,在正式表演前,要选择一处较开阔的地方拉场子。拉场子又叫“串场子”“跑场子”,是表演的前奏,整个队伍在乐队鼓点的伴奏声中,由膏药匠(社火领队)和大肚子妈妈领头,其他角色以次相随,成一路纵队或各领一路绕场扭转,实际是给正式表演蓄势和开拓场地。拉场子的形式有很多花样,如“蛇抱九蛋”“白马分鬃”“九曲连环”“辫蒜”“卷棉花”、“乌云遮月”等。拉场子节奏明快,气势磅礴,锣鸣鼓响,红飘绿舞,使观众眼花缭乱,心旷神怡。

2006年,龙灯社火被金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列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念卷

永昌宝卷俗称“念卷”,是甘肃省民间文学的一个重要支派,是从敦煌变文演变而来的说唱文学,内容以佛教、历史和民间神话为主,旨在劝人为善,教人育德。曾几何时,在永昌的炕头田间,有人手持卷经,用一种带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方言,声情并茂地讲述着一个个荡气回肠、催人泪下的故事,讲卷者哀婉陈词,其多变的音律,真挚的情感,听卷者不论老幼都随着故事情节时而唏嘘落泪,时而嬉笑欢欣……

县境内《宝卷》极多,几乎家家都有,主要分布在西河地区的新城子、红山窑、焦家庄和城关镇等乡镇,并说《宝卷》中有佛经,有镇邪气的作用。2003年,永昌县退休老干部何登焕先生从民间收集到32本《宝卷》,多达60万字,并编辑出版了《永昌宝卷》。

2006年,念卷被金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列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皮影

永昌皮影戏,清朝初年始见于今清河地区。其人物形象、布景、道具等均由加工好的半透明生牛皮、生羊皮镂刻而成,演出多在夜间或暗屋进行,灯光将人物形象映于纱幕上,出现“影子”,同时,影子匠按剧本台词该唱则唱,读白则白,音乐伴奏,说、唱、笑、哭、动、打,声形俱全供观众欣赏。清代、民国时期清河的刘家班子在地方上很有名气。

永昌的皮影戏,都用秦腔曲调演唱,个别折子戏也有用眉户剧曲调演唱的。用永宁堡一带的方言道白。

2006年,皮影戏被永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列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节子舞

几百年来,在永昌县新城子镇赵定庄村流传着一种独特的民间舞蹈,当地人叫它打节子,又称霸王鞭。关于节子舞的起源,在史书上已很难找到,听老人们讲,宋代时就已在当地广为流传。

节子舞表演时,舞者衣着武士打扮,数人或几十人乃至上百人都可表演。传统上是4人组成一个阵点,每人把守1个门,寓意古营寨的4个门。场内一人扮作膏药匠指挥,随着他的形体变化和手中令旗的上下翻动,节子手们和着鼓点腾挪跳跃,变换阵形。翻飞的节子振作一片环佩之声,让闻者赞叹,观者跃跃欲试。

2006年,节子舞被金昌市人民政府批准列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被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原标题:《【原创】金昌民俗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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